一位高级工程师和一个企业各自申报了一项专利,先取得专利权的高工却被后者告上法庭。近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个人涉嫌侵吞职务创造案作出终审判决:职务创造归单位一切,被告败诉。
上一年9月,贵州省一项新技能获第13届全国创造博览会金奖。这项技能名为“用冷捣糊制造黄磷炉的筑炉工艺及黄磷炉”,已于1999年8月请求创造专利。获奖不久,具有技能的贵州康格力炭素材料有限公司得悉,上一年1月,一位曾在该公司作业的高级工程师脱离公司不到1年,即请求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专利技能“矿热炉炉底炭素内衬筑炉”与自己的技能十分附近。“康格力”以为,按照国家专利法规,这是职务创造,请求权和专利权应归所属单位一切。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检查明:康格力公司1995年研讨“用冷捣糊制造黄磷炉的筑炉工艺及黄磷炉”技能成功后,于1998年5月聘任高级工程师宁永章任技能顾问,进一步研讨开发该技能。宁为技能经过省化工厅的判定和申报获省科学技能进步三等奖做了很多作业,宁个人同获三等奖。1999年5月,宁从“康格力”借走两份该技能的材料,同年9月,在“康格力”请求创造专利约一个月后脱离公司。2000年5月,他以“矿热炉炉底炭素内衬筑炉”请求实用新型专利,2001年1月27日获专利权。
因为创造专利的检查程序比实用新型专利严厉、耗时更长,到两边对簿公堂,康格力公司仍未取得专利权。
根据两边供给的根据,贵阳中院一审确定宁永章的专利权为职务创造,归康格力公司一切。宁从而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贵州省高院以为,此案的争议焦点有:一、宁的专利与康格力公司请求的创造专利是否有依存关系;二、宁的技能成果的完结与他在康格力公司承当的作业是否有关。北京紫图专利咨询中心专家觉得:两项技能归于同一技能领域,但不是同一技能计划,两计划都根据公知的冷捣糊筑炉技能。
经审理,贵州省高院以为宁的作业促成了康格力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创造专利,宁脱离“康格力”一年内研讨完结并申报获专利的技能成果,正是“用冷捣糊制造黄磷炉的筑炉工艺及黄磷炉”的后续改善。因而,宁的专利成果与他在“康格力”承当的作业有关。根据《专利法》和该法的《细则》,判宁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