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2条“硬措施”支持养猪及推动冷鲜肉上市! 国家发改委 :最高不超5000万元支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原标题:湖南:12条“硬措施”支持养猪及推动冷鲜肉上市! 国家发改委 :最高不超5000万元,支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引导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1﹞817号,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支持方向和标准、申报程序和计划下达、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等5章26条。
《办法》明确,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简称“专项”)支持方向包括3方面:
一是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
二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等为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形成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清单,由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复核,统筹平衡后研究形成年度中央预算内资本预算和绩效目标,按程序报批后下达。
其中,中央管理企业项目按项目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项目以切块方式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级发展改革委在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清单范围内,将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转发下达或分解下达时,要充分的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资引导和补足作用,支持社会投资积极性不强的公共性、基础性项目建设。
《办法》强调,相关中央管理企业、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加大对项目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定期抽查项目建设情况。对察觉缺陷区分不一样的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精神,快速推进畜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全方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出台《关于促进畜牧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用12条“硬措施”支持养猪以及大力推动冷鲜肉上市。
5.稳步提升现代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配送能力,鼓励屠宰加工公司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全力发展畜禽产品冷链物流,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慢慢地提高冷鲜肉品销售消费比重,逐步实现畜禽产品冷链配送、冷鲜上市。
11.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与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地推进各地开展奶牛、肉牛、家禽等其他畜禽特色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
12.积极保障市场肉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行情报价周期性波动。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畜禽和冷鲜畜禽肉的车辆,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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